縣政總質詢:張美慧質詢115年縣府浮編預算 要求普發現金

記者李怡燕採訪報導

花蓮縣議會21日進行縣政總質詢,縣議員張美慧要求縣長徐榛蔚針對縣府累計歲計賸餘達新臺幣23億元,應比照中央普發現金回饋縣民,但徐榛蔚以財政紀律為由拒絕,並強調將以振興券等政策性工具取代。同時,張美慧也嚴詞批判縣府在馬太鞍溪土石流災情上的應變表現,指控縣長在災前出國是「失職的指揮官」,並質疑縣府橫向聯繫與最高決策者坐鎮機制混亂 。

圖說:花蓮縣議員張美慧認為115年縣府編列離譜預算,不如拿來普發現金,振興花蓮經濟。

張美慧:115年編列離譜預算不如普發現金

張美慧首先就花蓮縣財政狀況提出質疑,指出中央「還稅於民」後,花蓮縣累計歲計賸餘達新臺幣23億元,認為地方政府應可比照中央「還錢於民」。她指出,花蓮縣長債為73.5億元,距離中央規定的舉債上限仍有空間,且115年的統籌稅款預算大幅增加,顯示財源穩定。張美慧也列舉鄰近鄉鎮如瑞穗鄉、壽豐鄉及秀林鄉皆有普發或加發現金的事例,要求徐榛蔚明確回應是否普發現金。

張美慧指出,普發現金必要性包括花蓮產業狀況低迷需要活絡、財源已到位每人發10000元綽綽有餘、花蓮無短債且還有餘錢,財政狀況良好、公務人員高缺額補不齊眾多案件執行力不佳有錢也做不來,另外,縣府預算編列浮誇不如還錢給全縣民。

張美慧更列出花蓮縣政府編列的花蓮縣115年離譜預算,包括春節福袋從21萬5千元暴增到200萬元;補助原住民豐年祭從770萬元暴增到2500萬元;夏戀嘉年華從3000萬元大增到4000萬元;補助社團從1727萬元暴增到6100萬元;2026龍舟競賽及全國少年運動會加總補助高達2.5億元;行政研考處、原住民行政處、農業處、觀光處等出國經費計達4、5千萬元;補助寺廟及宗教團體從2350萬元增加到3600萬元,另外,縣長盃射箭比賽更從110萬元暴增到1551萬元。

她給徐榛蔚三個選項,包括「要發」、「不發」或「研議辦理」。

徐榛蔚回應時強調花蓮縣政府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地方政府,必須重視財政紀律 。她指出,花蓮縣仍有將近70億元的負債,應逐年補上財務缺口,避免「寅吃卯糧」。徐榛蔚表示,縣府備有多種政策性支持方案,例如「農遊券」、「文化幣」或永續旅遊等,讓經費限制在花蓮縣內指定消費,以更有效地振興地方各行各業的產業經濟,不過,對於張美慧提供的選項她則不回應。

馬太鞍溪救災爭議:指揮體系混亂與首長坐鎮時機

張美慧隨後將焦點轉向馬太鞍土石流重大災情,質疑縣府在應變救災中的表現,並引用民調指出超過五成國人認為地方政府應負起較大責任。她透過《土石流警戒、監測及撤離與演練方案》及《災害防救法》釐清中央與地方權責,強調地方政府負有疏散、撤離通報、安置及強制撤離的責任。

質詢中,張美慧針對災前8月7日林業保育署副署長廖一光拜會縣府,說明堰塞湖目前的狀況及影響的範圍,但秘書長饒忠、農業處長陳淑雯、消防局長吳兆遠及民政處長李葳等人,皆不確定林業保育署副署長到底是哪天拜會?當天是誰參加會議?

另外,9月21日上午10點、下午2點,花蓮縣由誰代表參加中央防災工作會報?他們也答不出來。對於花蓮縣府官員在議事殿堂上的反應,讓張美慧強烈質疑,這麼鬆散的團隊,如何有效防救災?

張美慧更嚴詞質詢徐榛蔚在9月18日颱風形成期間仍前往韓國,且在內政部長劉世芳致電時,隔日早上才回覆「請洽副縣長」。張美慧批評縣長作為最高決策者,在重大災情前未能留守坐鎮,是「失職的指揮官」。

徐榛蔚回應時,將重點放在中央權責劃分,指出《災防法》中第六條關於重大災區屬中央權責,並強調林業保育署應比照水土保持署的做法,事先劃定保全戶。徐榛蔚表示,縣府團隊在救災期間並無神隱,皆全力投入災後工作,如在光復鄉設立前進指揮所等。

張美慧最後以「沒有執政能力就下台」的言論總結,認為徐榛蔚的指揮系統混亂,導致「機具之亂、便當之亂」等問題,有需求不跟中央直接反應,只會對著縣民喊話需要中央幫忙,對於徐榛蔚在救災的個人表現給予49分的低分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