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總質詢:韓林梅要求縣府優先運用中央300億災後重建經費 勿排擠地方社福

記者李怡燕採訪報導

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6次定期大會縣政總質詢於20日上午繼續進行,中國國民黨籍議員韓林梅針對0923堰塞湖災後重建、中央地方權責、縣府公務人員權益及教育現場安全等四大關鍵議題提出質詢,要求縣府積極作為並爭取中央資源。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會針對「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納入更多地方細項需求,確保受災居民獲得最實際的協助。

圖說:花蓮縣議員韓林梅要求縣府優先運用中央300億災後重建經費,勿排擠地方社福。

堰塞湖災難究責:中央預警失準應負全責

韓林梅首先對0923堰塞湖災害事件中,中央政府的應變機制提出批評。她指出,早在7月26日農業部即已知堰塞湖狀況,但在數次颱風警報期間,中央提供的撤離規模始終維持在「三個鄉鎮、五個村、600人」,直到9月21日臺大模擬結果顯示災害規模超出預估十倍以上,才緊急擴大撤離範圍。

她明確指出馬太鞍溪的權責劃分,包括上游屬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中段歸農業部水土保持署,下游則由經濟部水利署負責。她要求中央應扛起失職責任,向地方與災民致歉,並強調不應讓政治對立影響災民權益。

針對災後處置,她反映許多民間物資因未交由縣府統籌,導致分配不均。韓林梅肯定縣府團隊在救災中全力以赴,並以大馬村村長王梓安因過勞開刀為例,呼籲社會各界停止抹黑與口水戰,給予縣府團隊更多支持。

重建經費運用:要求中央預算優先,避免排擠社福

韓林梅表示,中央已編列300億重建特別預算,要求縣府應優先使用中央經費,而非調整地方總預算,避免排擠原先規劃的社會福利預算,如老人健保、假牙及乘車補助等。她呼籲,在「財劃法」通過的背景下,應比照中央發行文化券、農業券、旅宿券等方式,普發給縣民以全面振興蕭條的在地經濟,創造更大效益。

農業災損補償:質疑每公頃補助10萬元不符實況

韓林梅也針對農業部匡列的農業補助額度及標準提出質疑。她指出,農田復原僅補助每公頃10萬元,未涵蓋有機農業區的重大損失,如水井消失及水質污染等。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10萬元為農地修復的救助金,水井則非屬農業設施。韓林梅則要求農業處必須重新檢討補助不成比例的問題,並上呈中央爭取符合實際狀況的補助。

公務人員權益與校安人力配置

另外,韓林梅特別關懷災害期間24小時輪班的警消、公務人員及社工的權益問題。人事處長吳賢惠回應,縣長已指示開設專案加班,警消人員加班費已向行政院爭取放寬上限,縣府同仁加班費亦無上限限制。

針對國中校園安全,韓林梅質疑現有學務處兼任人力不足,要求設置專業校安人力。教育處長翁書敏承諾,縣府已在評估,希望配置類似高中軍訓教官的專責人力,並規劃專業培訓。

對於中央的特教評鑑制度過於繁瑣,韓林梅要求教育處向中央反映,勿讓老師將時間耗費在紙本行政,而忽略了特教的核心在於「孩子」。

教育處長翁書敏表示,評鑑是依中央《特教法》規定辦理,縣府將在中央規定的19項指標下,努力簡化流程,減輕老師的行政負擔。

縣長徐榛蔚也特別補充,中央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具有專款專用優勢,有助於支應公務預算無法處理的項目,例如農業資材、大型機具、生財器具、汽機車報廢補助等。她表示,目前300億預算中尚有30億空間,縣府將持續與中央協商,將教會及宮廟修繕等地方需求納入施行細則,確保災民獲得最實際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