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全新公共自行車 MOOVO 定案!10月底首波上路,無樁電子圍籬讓租還更便利

記者李怡燕採訪報導

花蓮民眾與遊客期盼已久的全新公共自行車系統正式拍板!花蓮縣政府觀光處3日於花蓮縣議會專案報告中宣布,運點科技(MOOVO)已確認取得花蓮縣公共自行車建置與營運權,未來將導入無樁式「電子圍籬」技術,並提供一般單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電輔車)雙軌服務,預計今年10月底,會以花蓮市、吉安鄉等人口密集區及火車站周邊為主,先行啟用20個站點與200輛車。

圖說: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余明勳3日於花蓮縣議會進行花蓮公共自行車專案報告。

三階段布建藍圖:明年9月達成1500輛規模

觀光處長余明勳今天在花蓮縣議會進行自行車專案報告時指出,縣府已與運點科技完成簽約,全縣站點將依據在地需求分為三大層級,包括A級(主樞紐站)鎖定花蓮市、吉安鄉等人口密集區及火車站周邊;B級(生活區站)涵蓋校園、政府機關等日常通勤熱點;C級(遊憩輕站)以各大觀光景點為主,串聯旅遊動線。

他說,整體計畫將分兩期推進,第一期於今年底前完成60個站點、600輛車的建置;其中,最快在10月底就會以A級區域為核心,先行啟用20個站點與 200 輛車。第二期則預計於明年(2027年)9月底前,完成剩餘的90站及900 輛車。屆時,花蓮將擁有150站、共計1500輛車(含750輛一般車與750輛電輔車)的龐大綠色運輸網絡。

收費標準出爐,藍牙感應無樁租還更智慧

針對大眾最關心的計費方式,余明勳說明,一般公共自行車費率為每30分鐘 12元,電輔車則為每30分鐘25元。在租還技術上,MOOVO將採用輕量化車架搭配藍牙道路感應器,民眾只需在劃定的「電子圍籬」範圍內,即可透過手機輕鬆完成租借與還車,大幅提升使用彈性與市容整潔。

傾聽民意:縣府將研議前 30 分鐘優惠與自治法規

在專案報告中,縣議員胡仁順提出建言,呼籲縣府應參考其他縣市做法,推出「前30分鐘騎乘優惠」以提升初期使用率;同時,應盡速擬定共享運具自治條例,確保履約管理有法可循。

對此,余明勲承諾將積極與營運業者協商優惠方案的可行性。在法規方面,由於共享運具涉及交通管理、道路停放等多方權責,訂定專屬自治條例需要時間,短期內觀光處將嚴格依據合約規範約束業者,並同步偕同建設處交通科研擬相關法規,確保花蓮的共享交通環境安全、有序且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