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豐鄉發錢啦!5月23日起每人可領2000元振興關懷金

記者李怡燕採訪報導

花蓮縣壽豐鄉要普發現金了!為了減輕民眾在地震、通膨及產業衝擊下的經濟壓力,壽豐鄉長曾淑懿2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針對全鄉發放每人2,000元的「振興關懷金」,做為最實質的5月感恩大禮,這次發放預計將有 16,597人受惠,總發放金額高達3,319萬餘元,藉此活絡在地民生消費與經濟。

圖說:為振興經濟,壽豐鄉長曾淑懿今天宣布針對全鄉發放每人2,000元的「振興關懷金」。

苦民所苦    打造壽豐為宜居家園

壽豐鄉長曾淑懿指出,這次要特別感謝鄉代會主席鄭美香與全體代表的全力支持。她說,前鄉長劉耀宗任內撙節開支,為鄉庫留下約1億2,000萬元的餘裕,讓壽豐鄉得以在114年首度發放1,000元振興關懷金。今年考量到大環境不景氣與天災影響,公所團隊與代表會經研議後,決定透過追加預算,將115年度的振興關懷金加碼至2,000元。曾淑懿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創新福利與接地氣的服務,讓壽豐成為更加幸福宜居的溫暖家園。

圖說:為振興經濟,壽豐鄉公所將於5月23日起,全鄉發放每人2,000元的「振興關懷金」。

壽豐鄉2000元振興金「領取資格」與「發放時間」

曾淑懿說,這次發放對象涵蓋全鄉15村,目前在籍人口以志學村最多、米棧村最少,為了讓鄉親順利領取,公所特別規劃了兩階段的發放作業,中午皆不休息。為確保發放作業順利與防範詐騙,本次發放將採用印有「壽豐鄉公所」署名之專用紅包袋,內含2,000元現金,請鄉親務必當面打開清點。

對於這次振興關懷金的發放作業,曾淑懿也特別感謝各村村鄰長、壽豐鄉農會,以及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壽豐鄉各派出所員警與義警的全力協勤,確保發放過程安全順暢。

如何領取振興關懷金

  • 💰 領取資格:115年1月31日(含當日)前已設籍壽豐鄉,且於公所公告發放日前均未遷出之鄉民。(註:符合資格但於領取前死亡者,不予發放)
  • 🗓️ 第一階段(假日發放):115年5月23日(六)至 5月24日(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
  • 🗓️ 第二階段(平日補領):115年5月25日(一)至5月29日(五),上午9時至下午16時。請至「壽豐鄉公所3樓第一會議室」領取。
  • ⚠️ 截止日期:115年5月29日(含)截止,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權利,不再發給。

圖說:民眾可依戶籍所在地前往指定地點領取振興關懷金。

領取應備文件總整理(親領與代領規定)

民眾前往領取時,請依據以下身分準備對應文件:

1. 成年人親自領取:

  • 領取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 個人印章。

2. 未成年人親自領取(限 14 歲以上且有身分證者):

  • 領取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 個人印章。
  • 父母同意書。

3. 委託他人代領:

  • 委託人(具領取資格者)的身分證影本(若提供正本,驗畢歸還)。
  • 委託書。
  • 受委託人(代領人)的身分證正本與印章。

4. 父母或監護人代領(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人):

  • 父、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與印章。
  • 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人之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有詳細記事欄)。
  • 委託書。

(若父母或監護人要再委託第三人代領,需備妥:父母/監護人之身分證影本、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委託書,以及第三人的身分證正本與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