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拒審總預算    花蓮縣議會請縣府「調整整體預算配置」速送審

記者李怡燕採訪報導

針對近期外界高度關注的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審議目前無進度,花蓮縣議會強調,總預算案並非「未審」或「拒審」,而是依照程序委員會的明確決議,必須請花蓮縣政府先行完成整體預算配置的檢討與調整後,再重新送交議會才能進行實質審議。議會呼籲縣府應儘速完成檢討作業並正式送案,讓預算審議盡快回歸程序正軌。

圖說:為讓115年度總預算順利審查,花蓮議長張峻(中)召開協調會,邀請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左二)及代理秘書長饒忠(左一)與會協商。

花蓮縣議會指出,預算審議必須依法、依程序進行,這是民主制度運作的基本原則。既然程序委員會已明文要求縣府針對115年度總預算進行整體性檢討,在相關內容尚未完成並送交議會之前,議會自然無法強行啟動實質審議程序。議會也特別向近日對外發聲、曾任縣議員的吉安鄉長游淑貞溫和喊話,相信以她過去在議事殿堂的豐富經驗,理應對這套嚴謹的審議流程與制度設計相當了解。議會期盼各界都能以制度為依歸,共同維護議會監督的正當性。

另外,議會也進一步為十三鄉鎮的基層權益發聲。議會表示,花蓮地形狹長且各區域發展存在顯著差異,為了強化地方治理與基層運作效能,強烈建議縣政府應趁此次檢討整體預算配置的機會,審慎評估並適度提高分配給各鄉鎮市公所的「統籌分配稅款」。議會認為,唯有讓整體資源分配更為均衡,才能真正提升基層的服務量能,造福廣大花蓮鄉親。

花蓮縣議會最後重申,議會監督縣政的立場堅定,但從未拒絕審議預算,也絕對無意延宕地方建設的進程。當前的關鍵癥結點,在於縣政府必須儘速依據決議完成預算檢討並正式送案。預算審議攸關花蓮未來的發展與全體縣民福祉,所有的討論都應該回歸理性與法規制度,不應被過度政治化與惡意炒作。唯有府會雙方依循程序、各司其職,才能讓花蓮穩健前進,真正回應基層鄉親的深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