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噶照質詢:縣府應在歲時祭儀補助採分級獎勵制並籲積極應對「平埔族群身分法」

記者李怡燕採訪報導

花蓮縣議會14日進行縣政總諮詢,議員哈尼.噶照針對原住民行政處的歲時祭儀補助經費大增,建議應改革現行普發制,改採分級、獎勵與輔導並行的機制 。此外,他也關注中央剛通過的《平埔族群身分法》,要求縣府建立跨局處小組,應對未來新的行政任務 。

圖說:花蓮縣議員哈尼.噶照在縣政總質詢時建議縣府在歲時祭儀補助採分級獎勵制並積極應對「平埔族群身分法」。

歲時祭儀經費增加:促改採分級、獎勵與輔導並行

哈尼.噶照指出,根據主計處官網資訊,原住民行政處 115 年歲時祭儀補助經費從以往的 770 萬元大幅提升至 2,500萬元。他肯定縣府願意投入資源,但強調經費增加不等於文化自然被保存,關鍵在於機制與內涵 。

他批評現行補助多為普發式,導致在文化工作上努力的部落與僅形式上辦理活動的部落領到相同金額,實屬不公。

他提出具體建議,將經費使用與文化內涵結合,避免停留在「辦完活動就結案」的層次,要求原民處應建立分級制度,文化保存成熟的部落給予獎勵性補助;文化中斷但有復振意願的部落應提供輔導性補助;新部落或都會區原住民社團應納入文化教育推廣性支持。

他認為設置評估指標包含族語使用率、年齡階級制度、傳統歌舞完整度及青年參與度等。並要求成立審議小組,由各族耆老或青年代表共同參與,決定補助方向。另外,鼓勵部落建立文化記錄檔案,納入縣級文化資產管理,形成「活文化資產」,他也要求原民處善用這筆經費,讓文化不只是被保存,而是被生活、被實踐。

對此,原住民行政處處長馬呈豪指出,以往補助計算方式為考量部落人數、戶數及歷年參與人數,並納入是否設置部落聚會所等硬體需求。他也認同應建立獎勵機制,但強調需與部落頭目及年齡階級進行溝通,採部落自發性提出,並以輔導、對話方式協助文化復振。

平埔族群身分法通過:籲縣府主動作為,避免「身分恢復,文化消失」

針對立法院於今年 10 月 17 日三讀通過的《平埔族群身分法》,哈尼.噶照強調,這部法是原住民族權益發展上的重要里程碑。他提醒,花蓮縣政府將面臨族群認定與身分登記等新的行政任務,要求縣府建立應對機制,並主動成立跨局處工作小組,以花蓮經驗爭取成為全國示範縣,將此視為一場歷史正義的落實,讓被遺忘的族群再次被看見 。

他特別指出花蓮富里鄉存在西拉雅族、馬卡道族、大武壠族、巴宰族等平埔族群,要求縣府盡快盤點基礎資料,並擔憂若只重身分登記,將會出現「身分恢復了,文化卻消失的窘境」。

對此,原住民行政處處長馬呈豪表示,原民處持續與中央原民會對接。未來三年將逐步落實實行細則。目前原民處已執行「部落活力計畫」,從「我是誰」的角度進行田野調查,確認花蓮的平埔族群來源。

民政處代理處長李葳則說明,身分取得的戶政系統屬中央主管,民政處將配合中央戶政司進行資料系統和書面申請表格的更新,並協助處理原民處的相關服務 。

文化局代理局長曾之妤表示,富里的大庄夜祭已於102年公告為縣定民俗,文化局持續補助經費並協助保存團體向中央爭取計畫,用於傳承儀式、酒釀文化及編織等工作。

教育處處長翁書敏表示,學校課程,包括部定、校定、彈性學習及社團活動都可推動族語和文化,並將透過「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組織,與原民處等夥伴進行跨局處系統規劃。